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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发布者:admin_05 点击:

本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分为校“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两项。

1、补贴对象。320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2016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其中,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各学院补贴对象的认定,要参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规定执行

2、补贴标准。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为500/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800/生。

3个人申请。310-3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补贴申请,并于321日前将材料报到所在学院。其中:申报校双困生的毕业生要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2,一式两份),申请材料应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帐户信息等;申报安徽省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应填写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一式两份,粘贴1寸照片两张),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即办理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及《〈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4,粘贴2寸照片一张,另交2寸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帐户信息等。

银行卡信息统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办理的卡号,以便发放补贴。

4、初审公示。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分别确定校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资助对象名单和安徽省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名单,并将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325日前,安排就业联系人汇总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表5)、《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表6)。

5、研究审定。学校于326日~31日对各学院提交求职补贴资助申请的毕业生资格进行复核,研究审定校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名单和安徽省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同时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