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补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办理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05-29 宗晓蕾 点击:[]



    各资助委员:

    安徽省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办理学生办理程序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带上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材料于8月1日至9月15日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二)续贷学生办理程序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贷款申请”提交续贷声明(填写要求:1.内容为总结陈述贷款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的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2.不超过200字,建议不少于100字。3.续贷学生务必认真填写,过短、过简、过乱的声明,高校和银行在审核中无法通过学生申请,还需重新填写。4.续贷申请务必在7月15日之前填写完毕)。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拿上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于8月1日至9月15日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三)受理回执单收取

    9月开学后,各班级资助委员收齐全院国开行贷款学生受理回执单。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首次申请贷款学生

    在校生凭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在8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现场办理即可。

    (二)续贷学生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附件3)。在8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前往原贷款网点办理。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参照《2016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3)。

    (三)生源地证明统一开具

    首次申请农信社贷款或者需要续借贷款的在校学生,都必须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需办理农信社贷款的学生可在我校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或本文附件里下载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上交学院。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收齐整理好《生源地证明》之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统一盖章后在学生离校前将《生源地证明》返还给学生。

    三、外省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

    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如果已经拿到当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格,需要学校填写盖章的贷款材料,可一并交给资助委员,与安徽省生源地的申请材料一起上交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金额2014年调整为本科生8000元每年,研究生12000元每年。办理期限(国开行为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错过后当年不补办。

    2.农信社贷款成功的同学,在贷款汇给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在“附言”栏中写上学号、班级,否则会因重名、姓名错误等原因无法入账,耽误学费缴纳。

    3.助学贷款不得汇入个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中。非贷款的私人存款不得汇入学校账户。

    4.学院名称要填写准确,不清楚的请参看学校《招生简章》;专业栏请填写班级。

    6.毕业年份务必填写正确,休学、留级等学籍有变动的同学务必注意,学籍变动会影响自付利息的起始时间。

    附件3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 学院 专业 级学生(学号 ;身份证号码 ),学制 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 安徽省天长市仁和镇洼塘小区 )。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学费收缴账户(户名: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凤阳县支行,账号: 1313072109004302631)。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 )元,住宿费为( )元。

    我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具体负责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人: 黄钦海 ,联系电话: 0550-6733989 。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一式二份,一份由借款人持有前往行社办理手续;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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